香港與斯洛文尼亞簽訂稅務協定
香港與斯洛文尼亞簽訂第六十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標誌着國際稅務合作進入新里程。協定將股息預扣稅率由最高25%降至10%,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稅率由25%降至5%,有助促進雙邊貿易投資。
香港與斯洛文尼亞今日(九月四日)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這是香港第六十份同類協定,亦是今屆政府簽訂的第十五份及今年的第五份。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與斯洛文尼亞駐港名譽領事馬博洋代表雙方簽署協定。
許正宇表示,斯洛文尼亞是香港在歐洲的重要貿易夥伴,亦是「一帶一路」的參與者。去年九月他前往當地商討盡早簽訂協定,獲對方積極回應,促成今日的正式簽署。協定闡明兩地的徵稅權,讓投資者更有效評估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及避免雙重課稅。
按照協定,香港居民在斯洛文尼亞繳付的稅項可根據《稅務條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斯洛文尼亞向香港居民徵收股息的預扣稅稅率由現時最高25%降至10%,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亦由25%降至5%。
許正宇在雙邊會議上向馬博洋介紹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最新發展,包括在跨境財富管理、國際競爭力及稅務政策等方面名列世界前茅,以及特區政府發展香港成為全球黃金交易、清算及儲備樞紐的舉措。
許正宇透露,財庫局正積極跟進今年六月行政長官出訪中亞兩國期間達成的加強合作共識,已完成與哈薩克斯坦的協定磋商,待雙方完成內部程序後簽署,今年內亦將與烏茲別克斯坦開展磋商。
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根據《稅務條例》就協定作出一項命令,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詳情載於稅務局網頁。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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