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企獲東盟十國投資協定平等待遇
香港與東盟(ASEAN)簽署雙邊投資協定修正案,確保港企在東盟十國享有與當地及外資企業相同的待遇。該協定涵蓋非歧視性待遇、公平公正待遇及投資保障,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香港與東盟(ASEAN)周日(20日)簽署雙邊投資協定修正案,為港企在東盟十國爭取與當地及外資企業同等的待遇。這項《投資協定第一修正議定書》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與菲律賓及泰國政府官員在菲律賓馬尼拉共同簽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東盟是香港的主要投資夥伴,連續四年成為香港對外直接投資的第三大目的地,投資存量達6712億港元。該修正案進一步促進香港與東盟之間的投資關係,同時強化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根據香港與東盟十國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服務貿易章節,雙方承諾在指定服務行業,包括透過商業存在提供的服務,對服務及服務供應商給予國民待遇。而投資協定則在自由貿易協定基礎上,將國民待遇及最惠國待遇延伸至非服務行業的企業及其投資。
除了非歧視性待遇,投資協定亦提供公平公正待遇、實體保護及安全,以及投資及回報的自由轉移。若因戰爭或武裝衝突導致徵用或損失,補償將按協定標準進行。東盟十國包括汶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及越南。
目前東盟正考慮將自由貿易及投資協定擴展至東帝汶。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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