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孟加拉國簽署投資協定
香港與孟加拉國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期間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與孟加拉國部長Khandakar Abdul Muktadir代表簽訂。協定保障雙方投資者享有公正公平待遇,並容許資金自由轉移,進一步加強兩地經貿聯繫。
香港與孟加拉國今日(九月九日)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期間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與孟加拉國商務、工業、紡織和黃麻部長Khandakar Abdul Muktadir代表簽訂。丘應樺表示,孟加拉國作為南亞的製造業強國和人口大國,經濟迅速擴張,已成為香港重要的貿易和投資夥伴,雙方經貿關係長久而穩固,這份協定標誌雙方進一步加強聯繫邁向新里程。
丘應樺指出,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期間簽署投資協定,彰顯香港特區政府致力持續拓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市場的經濟聯繫,而孟加拉國正是「一帶一路」倡議的堅定支持者。他續說,投資協定確保雙方的投資者在對方境內的投資享有對等保護,有助加強投資者到海外投資的信心,香港一直致力擴大投資協定網絡,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促進雙向投資流動,帶動雙方經濟發展並達致共同繁榮。
根據協定,兩地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對待其投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等。協定亦規定投資爭端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解決,包括調解和仲裁,並將在雙方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
繼二○二三年十月和二○二四年三月分別與土耳其和巴林簽訂投資協定後,是次與孟加拉國簽署的投資協定是現屆政府簽訂的第三份同類協定。連同孟加拉國,香港至今已與34個外地經濟體簽訂25份投資協定,其他經濟體包括10個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澳洲、奧地利、巴林、比利時、加拿大、智利、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盧森堡、墨西哥、荷蘭、新西蘭、瑞典、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