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建議簡化分拆上市程序
港交所旗下聯交所就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展開第二階段諮詢,建議簡化分拆上市監管程序,包括將限制期由3年縮短至1年,並調整交易規模測試及股東批准門檻。諮詢期至11月30日結束。
港交所旗下聯交所周四(21日)就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展開第二階段諮詢,提出多項建議,重點包括簡化分拆上市監管程序。建議為符合資格的發行人引入自行評估機制,提高企業規劃分拆交易的時間確定性;同時將母公司上市後不可提交分拆上市申請的限制期,由3年縮短至1年。
諮詢文件亦建議刪除保證母公司股東必須獲得分拆公司股份的權利,並為分拆上市引入具體披露要求,加強信息披露。在衡量交易規模方面,建議刪除「盈利比率」測試,保留資產比率、收益比率、代價比率及股本比率四項測試;計算代價比率時,可按市值或資產淨值兩者中較高者作為比較基準。
交易分類及重要性門檻亦會調整,將「須股東批准」的交易門檻由25%提高至50%,但涉及提供財務資助、證券或其他投資活動的交易,門檻仍維持25%。另外,在一般日常業務中進行資產收購或租賃,即使構成主要交易,在符合相關條件時可豁免刊發通函及股東批准。
諮詢文件又建議,將關連人士持有附屬公司的股權門檻,由10%提高至30%。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改革旨在讓發行人在進行公司交易時擁有更大靈活性及確定性,在時間及成本方面提升效率,同時透過及時、高質量的信息披露和有效的董事會問責機制,維持投資者保障。
聯交所將於11月30日或之前收集市場意見,屆時會綜合回應再作最終決定。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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