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倡修訂上市框架 簡化交易審批
港交所(00388)公布諮詢文件,建議修訂上市後規定,包括廢除分拆交易須預先獲批的規定,以及將分拆禁售期由三年縮短至一年,並上調主要交易門檻,以提升上市框架競爭力。有關建議旨在為上市公司提供更大彈性,同時透過加強披露和問責保障股東權益。
港交所(00388)今日(21日)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修訂上市後規定,涉及須予公佈交易、關連交易及分拆交易等範疇,以提升上市框架的競爭力。
建議包括廢除現時分拆交易須經交易所事先批准的規定,並將分拆禁售期由上市後三年縮短至一年。同時,計劃上調主要交易的門檻,並刪除「非常重大出售」及「非常重大收購」兩項交易分類。
港交所表示,建議旨在為上市公司提供更大彈性進行企業交易,同時透過加強披露要求及確保董事會有效問責,維持對股東的適當保障。市場人士可於諮詢期內提交意見。
有關建議若獲落實,將簡化上市公司的合規程序,減少行政負擔,並有助吸引更多企業在港上市。港交所續稱,會仔細考慮市場回應,再決定最終修訂方向。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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