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改革料吸引跨國企業來港設財資中心
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PwC)指出,香港計劃擴大企業財資中心的稅務優惠,將吸引跨國及內地企業考慮在港設立財資中心。政府建議引入兩級制稅務優惠,大型公司若年收入達一億港元及擁有六間附屬公司,可獲五年預先審批。
香港政府計劃擴大企業財資中心的稅務優惠,普華永道(PwC)稅務專家認為,此舉將吸引跨國及內地企業考慮在港設立財資中心。政府現正就一系列稅務改革諮詢公眾,諮詢期由七月下旬至九月四日,隨後將於二○二七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普華永道香港亞太區金融服務稅務主管何家欣(Rex Ho)在周五的傳媒簡報會上表示,優化相關稅務優惠不僅有助吸引更多企業在港設立財資中心,更能為香港的金融生態注入新動力。企業財資中心功能猶如公司的內部銀行,負責管理集團的現金流、融資、投資及風險管理,並集中處理資金活動。
相比個別業務單位各自集資,財資中心可透過銀行貸款或發行債券為整個集團融資,成本往往更低。它亦能更有效分配附屬公司之間的資金,並集中投資閒置現金。香港正與新加坡和杜拜等其他金融中心競爭,吸引跨國及內地企業設立財資中心。
建議的稅務改革將引入兩級制稅務優惠。第一級適用於規模較小的企業,需在香港聘用至少兩名員工及每年開支達二百萬港元(約二十五萬四千七百七十七美元)。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就利息收入及其他與財資業務相關的交易所產生的利潤,獲得百分之五十的稅務扣除。
第二級則為大型公司而設,要求年收入至少達一億港元及擁有六間附屬公司。此類企業可獲五年預先審批,以簡化合規程序。政府期望透過改革,提高香港作為企業財資中心樞紐的競爭力。
資料來源: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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