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衛違反《打擊洗錢條例》罰款1950萬元
保監局對富衛人壽保險採取紀律處分,罰款1950萬元,原因為該公司在2012年4月至2024年9月期間違反《打擊洗錢條例》,在多方面管控存在不足。當局指出,富衛未就大額保費強制要求付款人身分證明設有門檻金額,亦未對可疑交易發出警示。
保監局公布,對富衛人壽保險採取紀律處分,罰款1950萬元,原因是該公司在2012年4月至2024年9月期間,違反《打擊洗錢條例》,在多方面存在不足。
保監局進行實地查察後發現,富衛針對大額保費,未有就強制要求提供付款人身分證明設有門檻金額;其系統亦未有就多筆潛在可疑交易發出警示。當局指,該公司在識別第三方付款的付款人管控、處理包括涉及現金在內的潛在可疑交易管控、收集和篩查政治人物資料,以及就個別交易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方面,存在不足之處。
當局表示,認同富衛及早接受調查結果,並致力糾正問題及改善管治和管控。富衛已確認,沒有讓不合資格的客戶成功投保。
富衛發聲明指,公司非常重視監管合規,針對已識別待改進事項,補救措施已大致完成,包括全面覆核相關期間內的新投保客戶。富衛將與保監局緊密合作,持續投入資源於員工、系統及流程,以確保符合標準。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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