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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監管機構聯手應對「持續經營」審計問題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AFRC)、證監會(SFC)及港交所(HKEX)週四發表聯合聲明,關注越來越多上市公司因「持續經營」問題而獲發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監管機構期望各方改善披露及行為,若情況未改善,港交所將考慮修訂上市規則。

三監管機構聯手應對「持續經營」審計問題
圖片來源:香港金融中心. 資料圖片: SHUWK Mimoah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及香港交易所,週四發表聯合聲明,回應市場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中,僅因「持續經營」問題而獲發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情況日益增加的關注。監管機構期望透過是次聲明,促使相關各方改善行為及披露質素。

這份聯合聲明明確了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其管理層及審計委員會,以至核數師在評估持續經營能力及相關行為上的期望。港交所早於2019年引入監管框架,規定若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獲發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其證券須暫停買賣,但若該等意見僅與持續經營有關則獲豁免。

無法表示意見是指核數師未就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發表意見,同時對財務報表的可靠性提出疑問。自該框架實施以來,僅因持續經營問題而獲發無法表示意見的上市公司數目大幅上升,由2017年的12間增至2025年的95間,其中65間已持續超過一年,最極端個案更長達14年。

聯合聲明強調,解決上述問題是整個財務匯報生態系統的共同責任。管理層應進行穩健的持續經營評估,並以合理假設、可靠數據及可行行動計劃為基礎。審計委員會則須嚴格審視管理層的評估,並積極監督行動計劃的執行。

核數師亦應對評估進行嚴格審查,通報發現的不足之處,並清楚解釋發出無法表示意見的理據。監管機構指出,若未見顯著改善,港交所將考慮修訂上市規則,包括規定僅因持續經營問題而獲發無法表示意見的上市公司須暫停買賣。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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