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證監官員王會民受賄判死緩
前中國證監會高層官員王會民因受賄逾4.36億元人民幣,周二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指其受賄金額特別巨大,對國家及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前中國證監會高層官員王會民因受賄逾4.36億元人民幣(約6500萬美元),周二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是北京持續推進反貪運動的最新一宗重大案件。
王會民在2014年至2019年間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CSRC)黨委委員,被查出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巨額賄款。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對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依法判處死刑。
法院同時宣布,若王會民在兩年緩刑期間表現良好,刑期可減為無期徒刑;若故意犯罪且情節惡劣,則可能執行死刑。判決書中未有透露具體受賄細節或涉案企業名稱。
王會民曾長期在金融監管系統任職,其案件是中國近年針對金融領域高層官員展開的反腐行動之一。分析認為,當局對證監系統官員的嚴厲懲處,反映北京正加強對資本市場監管的問責力度。
資料來源: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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