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省委書記蔣超良受賄判死緩
湖北省前省委書記蔣超良因受賄逾7.46億元人民幣,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他曾擔任農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及交通銀行高層,2020年新冠疫情初期被免去湖北省委書記職務。
央視報道,內地法院星期五(28日)對湖北省前省委書記蔣超良作出判決,因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查明,蔣超良受賄總額超過7.46億元人民幣(約1.11億美元)。
蔣超良曾擔任農業銀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董事長、國家開發銀行(China Development Bank)行長及交通銀行(Bank of Communication)董事長,其後調任湖北省省委書記。2020年新冠疫情在湖北武漢爆發初期,他被免去省委書記職務。
判決指出,蔣超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構成受賄罪。法院考慮其如實供述罪行、積極退贓等情節,依法作出死緩判決。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