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私隱法掀爭議 新聞業憂打壓報道自由
印度多間頂尖新聞機構,包括富豪安巴尼及阿達尼旗下媒體,入稟挑戰總理莫迪的數碼個人資料保護法。業界批評法案未為新聞工作者設立豁免條款,可能讓政府識別記者消息來源,嚴重打擊調查報道。
印度多家頂尖新聞機構,包括富豪安巴尼(Mukesh Ambani)及阿達尼(Gautam Adani)旗下的媒體,已入稟法院挑戰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主導的數碼個人資料保護法,指法案會扼殺調查報道,並讓政府得以識別記者的消息來源。
媒體公司表示,八月與政府會面時曾獲口頭保證,法案會保障新聞自由,但未能像歐盟、新加坡及英國那樣,為新聞工作者設立書面豁免條款,情況令人憂慮。政府則強調尊重新聞自由。
根據將於明年生效的《數碼個人資料保護法》,任何人使用他人的數碼個人資料,必須通知對方並取得同意。新聞出版協會(DNPA)指出,若要求記者通知調查對象,只會讓對方有機會毀滅證據、恐嚇證人,或在報道刊登前阻撓調查。
法案同時賦予個人隨時撤回同意的權利,數據持有人須在合理時間內停止處理及刪除該資料。業界擔心,調查報道的對象可利用此條款,要求將已發表的報道「下架」或大幅刪減,改寫歷史公共記錄。
政府亦可命令處理個人資料的機構提供所需資訊,且若認為披露要求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可禁止機構通知資料當事人。新聞機構在入稟狀中指,這些條款賦予政府「赤裸裸的無指引權力」,無須法院批准,足以用來識別及針對記者消息來源,甚至涵蓋記者或線人擁有的特權通訊內容。
法案同時設立聯邦數據保護委員會,由政府任命,有權對違規機構處以最高25億印度盧比(約2626萬美元)罰款。DNPA表示,對於大多利潤微薄的地區、獨立及數碼優先媒體,這筆罰款並非與違規相稱的阻嚇,而是生存威脅。若委員會對同一機構罰款至少兩次並建議封鎖,政府更可基於「公眾利益」下令封鎖其內容,業界形容這是「更危險的權力」,強調言論自由不應以「公眾利益」為由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