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珠寶店涉強迫購物被停收團30日
旅遊業監管局對九龍灣一間珠寶玉器店實施停收入境旅行團30日的處分,原因是該店未有阻止導遊強迫內地旅客購物。停業期由8月26日至9月24日,店舖董事、經理及前線員工須在一個月內完成指定培訓課程。
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對九龍灣一間珠寶玉器店實施停收入境旅行團30日的處分,原因是該店未有阻止導遊強迫內地旅客購物。涉事店舖位於臨澤街Harbourside HQ,由嘉華珠寶國際有限公司經營。
旅監局暫停了該店在「入境旅行團註冊商店行政計劃」下的登記,禁止其在8月26日至9月24日期間接待任何旅行團。調查顯示,今年2月發生的事件中,該店未有阻止導遊強迫內地旅客進行購物,亦未採取合理措施制止未經授權人員在店內推銷產品。
除30日停業處分外,該店的董事、經理及所有前線員工須在一個月內完成指定的培訓課程。旅監局表示,正加強執法和跨境合作,以打擊非法導遊活動及強迫購物行為。
旅監局執行總幹事葉伯樺於8月12日率團前往廣州,與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官員會面,討論市場監管及旅客權益保障。此次紀律處分之前,旅監局與入境事務處於7月底在尖沙咀及西九文化區等旅遊熱點進行聯合行動,拘捕了兩名涉嫌非法從事導遊工作的內地女子。
旅監局建議旅客核實內地旅行社是否合法註冊,並確保其香港行程由持牌本地代理安排。當局亦呼籲任何遭遇脅迫或不公平對待的人士,直接向旅監局舉報或報警處理。
立法會議員林琳對事件表示震驚,指出負面經歷經社交媒體或外國媒體放大後,可能嚴重損害香港的聲譽。她促請當局保持嚴格監管,並建議零售商拒絕與不合規的夥伴合作,強調強迫購物案件應直接向監管機構或警方舉報。
林琳認為30日停業處分對生意收入打擊沉重,具強烈阻嚇作用,遠比罰款有效。她解釋罰款往往可被視為營運成本,而一個月的停業加上違規紀錄,會嚴重損害商戶的信譽。她建議對屢犯者實施更嚴厲懲罰,包括永久吊銷牌照,防止其繼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