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加強IPO監管工具打擊失當行為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表諮詢總結,宣布將修訂《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加強針對性工具以處理IPO及上市後事宜。經修訂的規則預計明年首季生效,將容許證監會施加上市後條件、簡化恢復交易程序,並引入獨立覆核機制。
證券及期務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日發表諮詢總結,宣布將加強《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下具針對性的工具,以處理首次公開招股(IPO)個案及上市後事宜,旨在提升香港上市市場監管效率及投資者保障。
證監會指出,將因應回應者的意見,對有關建議作出若干澄清及輕微修改,然後落實。經修訂的《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及相關修訂預計於明年首季生效,最終視乎立法程序進度而定。
有關修訂將容許證監會對上市申請人施加可以在上市後持續適用的條件,並對上市發行人施加上市後條件,作為即時暫停交易以外的替代方案,同時簡化恢復交易的程序。
證監會亦將引入新機制,由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對證監會根據《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作出的決定,包括與施加條件、暫停及恢復交易相關的決定進行獨立覆核,以加強程序公義和提高透明度。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蔡鳳儀表示,市場廣泛支持建議優化措施,反映各方共同致力在香港維持一個高質素及具韌性的上市市場。相關優化措施將為證監會提供更具針對性及相稱的工具,以便在新興風險對本港市場造成損害前作出應對。
證監會將安排經修訂的《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及相關修訂的公告,一併在憲報刊登,並將於短期內呈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