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設優惠稅制吸引重點產業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簡介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包下的稅務減免措施。合資格企業若投資計劃及對經濟貢獻達標,可獲百分之五或半稅的特惠稅率,為期最長五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今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包中的稅務減免措施發表開場發言。他表示,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已宣布政府會制訂優惠政策包,以吸引高增值產業及高潛力企業來港。
二○二六年《施政報告》進一步宣布,政府將於今年年底提交修訂條例草案,設立優惠稅制。該稅制會視乎企業的投資計劃及對香港經濟的實質貢獻等,考慮為重點產業的合資格企業提供稅務優惠。
局長指出,優惠政策包涵蓋多種政策工具,包括批地、資助或稅務減免優惠等。擬議的優惠稅制目標是吸引先進製造、創科研發、總部活動、物流和供應鏈管理以及金融等重點產業的企業。
除基本要求如符合規定的活動、營運開支及全職僱員數目等最低門檻外,企業若投資計劃及對香港經濟的實質貢獻能滿足一定條件,可獲批百分之五或半稅(即對法團而言為百分之八點二五)的特惠稅率,合資格年期最長為五年。
局長強調,該優惠稅制具有高度選擇性,會透過嚴格審批機制甄選具潛力的企業。新落戶或已在港的企業均可經投資推廣署及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提交商業計劃申請。由財政司司長領導的吸引產業和投資優惠政策督導委員會負責審批,並按個別情況施加條件。
擬議優惠稅制不會取代現有的行業特定優惠稅制,而是與之互為補足。符合資格企業賺取的收入仍可繼續享受特惠稅率或獲豁免利得稅,無須事先批核。政府計劃於本年十二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期在二○二七/二八課稅年度落實該稅制。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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