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登記號碼拍賣10月3日舉行
運輸署宣布,10月3日將舉行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上午公開拍賣100個自訂車牌,下午拍賣220個傳統車牌。競投人士須親身出席,並帶備所需文件及支票,成功競投後須即場付款。
運輸署今日(9月22日)宣布,將於10月3日舉行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屆時上午時段會公開拍賣100個自訂車輛登記號碼,下午時段則會拍賣220個傳統車輛登記號碼。發言人表示,拍賣名單已上載至運輸署網頁,供公眾查閱。
傳統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只拍賣以「HK」或「XX」為首的號碼及特殊車輛登記號碼,申請人必須出席拍賣會,並在競投前留意拍賣官宣布的底價。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底價為5000元,已繳交按金的申請人同樣須出席拍賣會,並參與競投,包括競投第一口價,否則預留的號碼或會以底價售予其他競投者。
競投人士應帶同身分證明文件、買主身分證明文件(如適用)、公司註冊證副本(如買主為有限公司),以及註明收款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劃線支票。如有意同時競投傳統及自訂車牌,須帶備至少兩張劃線支票。成功競投人士亦可使用「易辦事」繳款,但須留意繳款卡的同日過數上限;期票、現金及信用卡將不獲接納。
買主須在競投完成後即時繳付買價,並填妥「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或「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文件一經簽訂即不能更改。車輛登記號碼只能配予以買主名義登記的汽車,如以有限公司名義登記,須即時出示公司註冊證。車牌展示方式須符合《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附表四規定,自訂車牌的英文字母、數目字及空位排列方式亦不可更改。
所有特殊車輛登記號碼均不得轉讓,當登記汽車過戶時,運輸署會取消該號碼的分配。買主須於拍賣日期後12個月內,向運輸署署長申請將號碼配予汽車,否則署長會依法取消分配,而不會另行通知。
運輸署發言人提醒,買主在填妥「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後,會獲發付款收據及「自訂登記號碼分配證明書」,以證明持有權。市民購買配有自訂車牌的汽車時,應要求賣方出示分配證明書,並在辦理過戶時出示該證明書及其他所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