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野生動物走私猖獗 當局設專組網上緝查
泰國國家公園、野生動物及植物保護部(DNP)下設的突擊隊,多年來致力打擊野生動物走私。部門於2023年成立網上情報組,派臥底人員在社交媒體追蹤非法動物交易,曾檢獲活珊瑚、豹、犀鳥及食蟻獸等。
泰國國家公園、野生動物及植物保護部(DNP)突擊隊主管奈維(Nawee Changpirom)接受法新社訪問時表示,多年來打擊野生動物走私的工作往往令人難以置信,曾檢獲豹、犀鳥,甚至是一隻食蟻獸,更曾在假天花內發現活珊瑚。
野生動物走私與軍火、毒品及人口販運一樣,是全球最普遍且利潤豐厚的跨國有組織罪行之一。泰國因其本地野生動物豐富,加上鄰國有稀有物種供應,海陸空交通便利,令該國成為走私樞紐。
DNP於2023年成立野生動物罪行情報組(WCU),由三名全職人員負責追蹤及截擊非法買賣。WCU主任波拉維(Polawee Buchakiet)指出,社交媒體已成為非法動物交易的主要渠道,賣家往往以「找新家」代替「出售」,並上載裁剪過的照片以免暴露位置。
化名「Tee」的43歲臥底人員曾假扮維修工爬上電線杆拍攝庭院,又扮作土地測量員窺看鄰近物業。他坦言,有時即使找到證據,亦無法及時救出動物,部分動物被救時已死亡或太虛弱,不久後離世。
在曼谷蘇凡納布機場,一隻僅六個月大的葉猴被截獲,原定運往印度作寵物,同行另一隻猴則在獲救後死亡。獸醫塔納瓦迪(Thanawadee Phaichana)表示,走私動物往往身體虛弱,部分更被餵食鎮靜劑。
涉及受保護物種的走私者最高可判監10年,瀕危物種更可達15年。警方今年7月曾檢獲葉猴、長臂猿及數百隻龜。然而,2019年一名懷疑走私頭目被法院判無罪,雖後來被最高法院判囚,但仍逍遙法外。
團隊亦面對社交媒體平台不合作、人手及資金短缺等困難,臥底探員有時需自費買貨。奈維認為,要真正解決問題,必須終止「異國寵物」貿易,強調「這些是野生動物,不應被關在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