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有責把關 守護出版自由
警方國安處近日搜查「獵人書店」等多家書店,懷疑涉煽動意圖。法律界強調,出版自由非絕對,書店須主動把關,不能以「不清楚內容」為由逃避責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執法針對書籍煽動內容,而非書名。
警方國安處近月先後搜查「獵人書店」、「好生活」及「綠野書店」,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為由,拘捕多人並檢走大量具煽動意圖的書籍。社會有聲音批評政府未有公布「禁書清單」,認為書商無所適從,甚至將事件歪曲為打壓言論及出版自由。
有書店負責人辯稱「無法逐字逐句閱讀每本書」,試圖將執法行動抹黑為「濫權」及「破壞法治精神」。法律界人士指出,基本法雖保障出版自由,但此自由並非絕對。書店有清晰責任自覺把關,若明知書籍涉煽動意圖仍公開售賣,正是挑戰法律底線,絕非「無心之失」。
律師李詠霜反駁有關說法,認為言論及出版自由在普通法體系下從非絕對權利,必須與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及他人權益等因素平衡。出版零售業本身就須承擔合理審查責任,法律不要求「無所不知」,而是按風險作出合理判斷。如果書本封面、標題、來源或宣傳口號已顯示明顯法律風險,營運者仍包裝成普通商品出售,難以事後聲稱不知情。
回顧「羊村繪本案」,反中亂港分子利用兒童讀物散播仇恨中央及煽動顛覆的訊息,涉案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被指出版三本煽動繪本,五名被告全部罪成,各被判囚19個月。法官郭偉健直斥「羊村繪本」以兒童為對象,是徹頭徹尾的「洗腦工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嚴正指出,執法針對書籍的煽動內容,並非書名。書商有責任確保售賣的書籍不危害國家安全,就如餐廳須確保食物安全,「不會令人肚痛、不會是毒藥、不會違法」。有政界人士認為,地緣政治風險嚴峻,外部勢力「以港遏華」的企圖從未停止,台灣有人即藉機炒作反中情緒,與2019年黑暴如出一轍。
該政界人士強調,本港絕大部分書商奉公守法,但仍有小部分別有用心者利用「言論自由」包裝,長期毒害青年及煽動仇恨。出版自由固然重要,但絕非違法的擋箭牌,書商必須嚴格把關,政府依法執法,市民保持警覺,共同築牢文化屏障,守護香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