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前領袖判囚5年2月至7年3月
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三名前主要領袖,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支聯會本身亦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150萬港元。
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三名前主要領袖,周五(2026年9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因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監禁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支聯會本身亦被裁定罪名成立,須繳付罰款150萬港元。
案件由指定國安法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組成的三位法官審理,經過24天審訊後作出裁決。前副主席周庭被判囚7年3個月;前主席李卓人被判囚7年;前副主席何俊仁在審前認罪,經8月28日的減刑聆訊後,獲減刑至5年2個月。
三名法官在8月21日頒布實質裁決時指出,庭上證據顯示支聯會的宣言及運作目標,旨在推翻國家政權。法庭裁定該組織試圖煽動社會敵意、仇恨及分裂,從而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根本制度。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判刑後發表聲明,譴責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是積極危害國家安全,構成明顯的串謀,必須依法嚴懲。李家超強調,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極嚴重的刑事罪行,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他補充說,司法裁決清楚表明,被告的行為已超越合法行使言論自由的界線,構成以非法手段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